第一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白酒产业领域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条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1.熟悉白酒工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白酒工程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申报白酒工程技术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白酒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白酒生产专业

①有从事白酒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生产、工艺等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参与研究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1项以上,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③主持编写白酒生产相关企业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1项以上。参加地(市)级白酒工程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或第三名以上奖励。

⑤撰写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如学术论文、技术报告、著作等)1篇。论文或著作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2)白酒科研专业

①从事白酒科技研发相关工作,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1项以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从事白酒科技管理相关工作,在项目、平台、成果、人才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参与地(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技改项目1项以上,在研究、设计、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④主持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1项以上。

⑤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白酒工程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出版白酒工程著作1部以上,且著作均已正式出版。

(3)白酒质量专业

①从事白酒质量相关工作,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市(州)级以上白酒质量相关科研开发、应用项目的全过程,承担调研立项、方案论证、计划实施和成果总结等主要工作。

②主持编写白酒质量相关企业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1项以上。

③撰写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如学术论文、著作等)1篇。论文或著作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④获得质量或食品安全或HACCP或测量体系2个内审员资格。


在白酒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建设难题,在白酒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巨大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

(一)在白酒生产、白酒科研、白酒质量等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中国专利奖银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或获国家颁发行业最高个人荣誉、质量相关奖项(个人质量奖、大国工匠等)。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的课题或项目,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2项以上,或一等奖排名前三1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同级相应奖项2项以上。

(三)作为技术负责人从事白酒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应用成果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验收评价,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利润累计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