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全面系统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本专业领域发展。

3.能够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学习和传技带徒。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5年;

3.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10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1.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其中(1)-(7)条任意一项和(8)-(15)条任意一项):

(1)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5项县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2)主持完成5 项甲级或10项乙级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3)主持完成5项大型或10项中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4)主持完成3项大型或6项中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5)主持完成3项大型或6项中型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检测鉴定、工程造价过程技术咨询管理;主持完成8项大型或15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分析、招投标成果文件的编审;主持完成2项或参与完成3 项市(厅)级以上城乡建设规划,并已印发实施。

(6)主持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主持完成6项大型或12项中型供热、供气、供水、排水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主持完成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7)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项以上。

(8)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设计图集),或作为主要编写人完成1项全国统一定额、导则,并已颁布实施;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工程建设国家级工法;作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2项发明专利,并已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9)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1项。

(10)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

(11)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省级专利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 项以上。

(12)获得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级奖项1项或省级奖项2项。

(13)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或被纳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等。

(14)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

(15)产品技术开发、升级、换代适应市场需求,经省(部)级产品技术鉴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建设难题,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和成果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主要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

(一)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中国专利银奖以上1项。

(二)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 项,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四川省专利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三)获得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或省级奖项3项。

(四)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3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在3000万元以上。

(五)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或中华技能大奖,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担任世界技能大赛金奖选手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教练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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