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建设工程项目、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研究、分析、判断、综合、总结能力,能够撰写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3.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传技带徒。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6.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3项县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2)参与完成2项甲级,或4项乙级,或8项丙级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3)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4)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6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5)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检测鉴定,工程造价过程技术咨询管理;参与完成6项大型或12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分析、招投标成果文件的编审;参与完成3 项县级以上城乡建设规划,并已印发实施。
(6)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10项小型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参与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或12 项小型供热、供气、供水、排水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7)获得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了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参与研制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
(9)参与建设工程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正式出台的3个以上政策文件采纳采用。
2.任现职期间,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主要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以上2项,或四川省专利奖创新创业奖2项。
(二)获得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或省级奖项1项。
(三)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四川省技术能手,或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四)完成工程建设省级工法1项;起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设计图集)1项,并已颁布实施。
(五)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在500万元以上。
(六)主持与本专业有关的省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