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播音主持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独立承担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务,播报主持固定的常设栏目、节目;

3.具备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实践操作能力,具备一定的全媒体作品播音主持能力,有鲜明的播音特色。有组织和指导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开展工作的能力;

4.有一定的播音主持理论思考,是相关专业课题、调研报告的主要参与者,有一定水平的调研成果或论文、论著;

5.作为主创人员的播音主持作品获市(州)级以上专业奖项2项以上,或主持当地有影响力的重大主题活动、取得的专业成果合计4项以上。


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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