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较好地掌握播音主持基础理论和语言表达技巧,了解本专业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政策;

2.胜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工作;

3.具有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符合节目的基本要求,能对播音主持业务提出建设性意见。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播音主持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3年。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符合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基本标准的,经用人单位考察聘用,视为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不再进行二级播音员主持人的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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