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领域系统完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在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或指导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工作项目中表现优异,在本领域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是本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2.具有较为全面的业务技能,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对某一学术领域有深入研究,带领团队取得具有创新性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者具有很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显著实用价值或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工作项目成果;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成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

3.能带领团队开创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养、指导副研究馆员和馆员开展专业研究或策划实施工作项目的能力。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5年。

2.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图书资料技术工作满10年。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要参与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

2.主持的科研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项目或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专业成果2次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二等奖以上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4.专业成果2次获省级专业学会一等奖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5.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章程、管理制度2项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改革方案、科研课题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2项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吸收、采纳、运用、推广。

7.主持完成业务项目、服务案例2项以上,能较好地解决本专业的重大业务问题,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力。

8.主持或主要参与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文化创意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在专业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须经主管部门认定)。

9.主持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成果,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1项,或被市级党委政府、省级主管部门采纳2项以上。

10.主持或主要参与的专业技术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证书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4项;或主持或主要参与开发图书馆行业软件,获得软件著作权或专利2项。

11.主要参与翻译,并公开出版有高水平的学术译著,翻译汉字 20 万字以上。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以来,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专业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高水平的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字数 10万字以上。

2.在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上业绩和成果特别突出,本人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图书事业发展中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或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4篇以上。

3.主编高水平的二、三次文献2部以上,并公开出版,在专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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