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全面地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本领域业务骨干。

2.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行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或者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的工作项目成果,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关键技术攻关。

3.能带领团队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养和指导馆员、助理馆员开展专业研究或实施工作项目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图书资料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后,从事图书资料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馆员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要参与的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

2.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项目。

3.专业成果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参与者。

4.专业成果获省级专业学会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参与者。

5.主要参与制定图书馆标准、规程、规范、章程、管理制度1项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要参与的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改革方案、科研课题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1项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吸收、采纳、运用、推广。

7.主要参与完成业务项目、服务案例1项以上,能解决本专业的重要业务问题,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8.主要参与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文化创意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主要参与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

10.主持或主要参与的专业技术成果,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2项;或主持或主要参与开发图书馆行业软件,获得软件著作权或专利1项。11.主要参与翻译,并公开出版有学术译著,翻译汉字10万字以上。


在基层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作学术成果要求,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馆员职称以来,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较高水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著作,本人撰写字数5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重要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在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上业绩和成果突出,本人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图书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或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3.主要参与有较高水平的二、三次文献1部以上,并公开出版,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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