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承担过公共基础课或专业(技能)课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
3.具有本专业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
4.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专业课教师需具有“双师型”教师国家标准中高级“双师型”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至少3项。
1.带领团队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
2.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创新性技术被采纳,并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报告,被采纳。
3.带领团队开展省(部)级以上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
4.主要参与获得科技奖、哲社奖等奖项。
5.主持或主要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6.获得省(部)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技术技能竞赛等奖项。
7.指导学生比赛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项。
8.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并公开出版且使用效果良好,或主要参与获得教材建设等奖项。
9.主持或主要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
10.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省级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
11.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主要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等项目,作出巨大贡献,成效显著。
12.主持起草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等编写,对标准、项目贡献突出。
1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4.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教研或学术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
15.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