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
2.任现职以来,独立承担1门课程讲授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较好。
3.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4.专业课教师需具有“双师型”教师国家标准中初级“双师型”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至少3项。
1.参与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
2.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参与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
4.参与获得科技奖、哲社奖等奖项。
5.获得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技术技能竞赛等奖项。
6.指导学生比赛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
7.参与编写职业学校教材、规划教材,并公开出版,或获得教材建设等奖项。
8.参与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参与校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等。
9.参与校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
10.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等项目,做出较大业绩。
11.参与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等编写。
12.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13.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
14.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