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2.承担过公共基础课或专业(技能)课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
3.具有本专业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
4.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5.专业课教师需具有“双师型”教师国家标准中中级“双师型”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至少3项。
1.主持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
2.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技术革新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主持或主要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
4.参与获得科技奖、哲社奖等奖项。
5.主持或参与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6.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技术技能竞赛等奖项。
7.指导学生比赛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项。
8.主要参与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并公开出版,或主要参与获得教材建设等奖项。
9.主持校级或主要参与市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专业建设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
10.主持校级或主要参与市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市级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
11.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主要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工作等项目,做出突出业绩,成效明显。
12.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13.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有影响的教研或学术论文,或在市(厅)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
14.主要参与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等编写。
15.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