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具有指导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能力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以及组建和指导跨单位团队的能力。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获得本专业相关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和草原技术技能工作满10年。
取得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中国政府友谊奖等奖项。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以上奖励,或天府友谊奖、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或被纳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等。
(4)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创造税收 1000 万元以上。
(5)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奖项1项以上,或省(部)级专利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或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等专业性奖项2项以上。
(6)产品技术开发、升级、换代适应市场需求,经省(部)级产品技术鉴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7)获得与本专业新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第一
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以专利证书为准)。(8)主持国家标准、规程编写、工法1项以上。
条件之一:
(1)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未发表论文或论文发表数量不足2篇或未出版著作的人员,应提供本人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4篇以上(已公开发表1篇第一作者论文可只提供2篇)。
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建设难题,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和成果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
(一)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或中国专利银奖1项以上奖项,或中国质量奖1项以上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件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3000 万元以上。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中华技能大赛称号,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或担任世界技能大赛金奖选手技术指导专家组(教练组)组长。
(四)主持省(部)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