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组织重大旅游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解决本领域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有丰富的旅游工程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

5.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或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以来,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排名前三)1项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三)2项以上,或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前三)2项以上;

(2)作为主研人员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3)获得旅游工程专业发明专利(排名前三)1项以上;

(4)主要参与完成的专业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级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5)主要参与撰写本专业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1篇以上;

(6)主要参与编制出台省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规划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规划2 项以上,或国家级旅游品牌规划、策划1项以上,或省级旅游品牌规划、策划2项以上,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级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7)主持完成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3项以上,或主要参与完成编写地方或团体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2项以上,或主要参与完成编写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1项以上,并正式印发实施;

(8)主要参与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品牌1项或省级旅游品牌2项以上,在省级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9)主要参与完成2项以上智慧旅游项目的设计、管理等工作,或主要参与旅游项目运营工作5年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级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10)主要参与完成旅游产品设计3项以上,且投运市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级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11)主要参与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旅游设施项目的设计、管理等工作或3项以上小型旅游设施项目的设计、管理等工作,或主要参与旅游设备项目设计工作且投运市场2项以上,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在省级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12)在专业工程项目中承担专业生产技术、生产管理工作,主要参与解决本领域复杂的工程问题2项以上,取得较好效果,在省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取得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或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以来,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合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以上,其中合著著作本人撰写内容占全书60%以上;

(2)公开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方案、技术报告、课题报告等代表作品2项以上,且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鉴定书;

(4)在全省性行业会议上代表所在文旅行业进行主旨分享发言或专题演讲2次以上。


从事旅游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一)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4)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二),或获得四川省专利奖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旅游工程方面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创造税收 1000万元以上人员:

(三)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天府质量奖、四川技能大师、中国质量提名奖、天府旅游名导,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家级质检中心学术带头人,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双人赛项前 3 名、三人赛项前2名);

(四)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500万元以上;

(五)在某一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力,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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