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标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旅游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培养和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技师)毕业,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博士学位。
4.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旅游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以来,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
(2)参与完成市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县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3)参与完成1项以上旅游工程专业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证书为依据);
(4)参与推广应用专业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州)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5)参与撰写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1篇以上;
(6)参与完成旅游规划编制2项以上,项目通过评审并实施,在市(州)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7)参与完成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2项以上,或参与完成编写地方或团体标准、技术规程或规范1项以上,并正式印发实施;
(8)参与完成旅游产品设计工作2项以上,投运市场,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州)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9)参与完成1项以上智慧旅游项目设计、管理等工作,或参与旅游项目运营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州)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10)参与2项以上旅游设施的设计、管理等工作,或参与旅游设备设计工作且投运市场1项以上,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并在市(州)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11)在专业工程项目中承担专业生产技术、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和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问题1项以上,取得较好效果,在市(州)级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在学术成果上,须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完成有一定影响力的设计方案、技术报告、课题报告、运营案例等代表作品1项以上,且有2名以上中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鉴定书。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作学术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