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

2.任现职以来,承担1门课程讲授工作,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

3.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至少3项。

1.参与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奖项、技术技能竞赛奖项。

2.参与编写大学教材,并公开出版;或参与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

3.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参与校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精品课程、专业建设等各类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

4.参与校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省级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

5.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工作,做出突出业绩。

6.参与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等编写,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编写工作。

7.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或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

8.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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