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国土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国土工程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1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完成1项以上国土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研发,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获奖证书为据)。
(3)完成市(厅)级以上国土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或管理政策研究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
(4)解决国土工程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5)编写完成国土工程专业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
(6)作为主持或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县级国土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