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测绘地理信息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
4.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在取得测绘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并完成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其他业务项目3项以上,并通过验收。
2.获科学技术奖或工程奖1项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5.参加完成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1项以上,并已开始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1项以上。
6.参加完成编写测绘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1项以上,并经批准实施。
7.在国内学术交流会作技术报告1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