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创作、编辑修养、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创作编辑技巧,有丰富的文学(音乐)创作、编辑经验;
(2)有独特的文学(音乐)创作、编辑创作风格,对文学(音乐)创作、编辑有系统、深入的研究,能系统论述和传播自己的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对相关专业的学术进步作出贡献;
(3)创作能力突出,取得二级文学编辑(音乐编辑)职称以来,5部代表性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广泛影响力,有较高知名度,是3项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或专业成果的主要贡献者。热心扶植文学(音乐)创作、编辑新人,有培养指导二级文学编辑(音乐编辑)的能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演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