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艺术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完成专业文艺团体多部大型剧(节)目的专业舞美设计,有独特的设计创作风格,在业内有重大影响。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舞美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舞美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二级舞美设计师职称以来,还应有以下业绩条件: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设计大、中型作品5部以上,且由专业文艺团体公开排演,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
2.获全国性文艺评奖,或有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且个人在舞美设计工作中排名第1位;或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 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国家级艺术展演,且个人在舞美设计工作中排名第1位,产生较大影响。
3.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或学术专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或有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剧目舞美设计方案2个以上(须有2名以上一级舞美设计师出具鉴定意见书);或个人在国家级或国际学术活动上交流的学术成果2个以上或作品集2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