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功底,精通舞台工作流程,有丰富的舞台技术经验。对本专业学术、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能作为本专业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能够系统论述自己的舞台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具备独立承担大型演出剧(节)目舞台技术的统筹、实施和指导能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能应急处理演出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舞台技术职称后,从事舞台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二级舞台技术职称以来,还应有以下业绩条件:
1.主持或独立承担过5部大型或10部中型舞台剧(节)目的主要舞台技术工作,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
2.获全国性文艺评奖,或有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一等奖,且个人在舞台技术专业工作中排名前2位;或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重大艺术活动,且个人在舞台技术专业工作中排名前2位,产生较大影响;或负责国内国际知名专业文艺团体公开演出50场次以上,其中国际知名剧目或国家级重大剧目演出10部以上,且个人在舞台技术专业工作中排名前2位,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产生较大影响。
3.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或学术专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演出舞台技术方案2个以上(须有2名以上一级舞台技术出具鉴定意见书);或个人在国家级或国际学术活动上交流的学术成果2个以上或作品集2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