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

2.系统掌握网信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及本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取得重要成果。

3.长期从事网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产品或工程项目的实施,或独立主持网信领域重大科研项目,能够解决复杂性、关键性技术问题。

4.具有跟踪网信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预备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凭网信领域项目或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类奖项至少1项;或市(厅)级以上科技类奖项至少2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社会科学类奖项至少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创作的网络宣传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四川新闻奖、宣传四川好新闻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入选中国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作品;或获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网信领域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至少1项;或获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网信领域竞赛一等奖至少1项;或网信领域其他同等级别相应数量奖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创作的网络宣传、网络评论等作品在热点事件中传播效果突出、正面引导有力,受众面广,具有显著影响力。

4.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网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网信工程专业战略决策,被同级党委政府采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完成网信领域相

关标准、政策、规范、法律、法规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领域的科研项目(课题/任务)研究、开发、推广和转让,具有一定创新性,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被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或推广。

6.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完成3次以上全省重大网络主题宣传活动、网络举报受理处置、网络舆情管理、网络辟谣、网络安全防控、网络生态治理等专项工作,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省(部)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完成3次以上网络文明建设、互联网行业自律等其他网信领域专项工作,引导网民参与构建良好网络生态,取得显著效果。

7.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完成3项以上网信人才培养培训、网络空间公共教育、网络就业帮扶等品牌项目,形成重大社会正向舆论,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8.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的企业人员,完成1项省属以上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网络舆情或企业声誉管理项目,得到企业认可,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设计、研发、推广应用的网信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等2项以上,或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4项以上,通过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0.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完成网信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已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1.独立解决网信领域相关课题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1个,取得显著效果,经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2.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完成网信领域平台、系统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服务优化等工作,具有明显创新性,并通过市(厅)级相关部门认定或验收;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完成网信领域账号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网信工程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发表网信工程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网信工程专业论文2篇以上。

2.独著(合著)并公开出版网信工程专业著作(译著)至少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网信领域相关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编写完成网信领域相关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舆情分析报告等相关研究类成果,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参考,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对实际工作有明显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


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由2名网信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一)“凭网信领域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国家级社会科学类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网信工程专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至少1项,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创造税收1000万元以上。

(三)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省技能大师,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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