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美术创作技巧,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能形成个人的美术创作风格,对美术专业有较深的研究,能总结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创作能力较为突出,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流派及美术创作技巧等方面成绩较为显著,有相当数量的美术作品在有较大影响力的期刊公开发表、参加过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美术作品展览。


取得三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满2年。


取得三级美术师职称以来,还应有以下业绩条件:

1.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作品入选省级美术作品展览或举办过一定影响力的个人作品展;或独立创作2件6米以上的中型公共雕塑立于城市重要节点空间(广场、机场、门户车站、标志性公共建筑或纪念地、主题公园和国家级景区),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

2.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作品获中国美术奖银奖或中国书法兰亭奖银奖或全省性评奖一等奖,或有2次以上获中国美术奖铜奖或中国书法兰亭奖铜奖或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作品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1次;或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作品入选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公共雕塑作品征集2件并获采用建立,或独立创作完成1项二级以上博物馆纪念馆雕塑类(浮雕、纪念性和场景圆雕)全套展陈作品,产生较大影响。

3.公开出版有个人作品集或学术专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个人在省级以上学术活动上交流的学术成果或作品集。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作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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