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独立完成多部大、中型剧(节)目公开排演的导演(编导)工作,或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具备培养和指导专业人才进行舞台表演的能力,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
取得三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工作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工作满2年。
1.独立或执行导演(编导)大、中型剧目2部以上,且由专业文艺团体排演;或独立或执行导演(编导)节目8部以上,由专业文艺团体;或作为副导演、编导、技术指导,导演(编导)剧(节)目10部以上,由专业文艺团体排演,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
2.获全国性文艺评奖或全省性评奖一等奖,或有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或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国家级艺术展演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3部以上作品参加市级大型艺术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公开出版有个人作品集或学术专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个人在省级以上学术活动上交流的学术成果或作品集。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作此要求。